烟花展会
中国西部(四川)第二届花炮博览会的通知
   2012-01-19 13:40:19      复制

关于召开省职安协会烟花爆竹分会一届五次会员大会及

中国西部(四川)第二届花炮博览会的通知

 

    省内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省外烟花爆竹供货企业:

    为促进省内、外烟花爆竹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公平竞争、安全规范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贯彻落实我省省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规定,经请示省安监局同意,由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烟花爆竹分会举办的省职安协会烟花爆竹分会一届五次会员大会及省职安协会烟花爆竹分会与四川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共同举办的中国西部(四川)第二届花炮博览会,拟定于2010年4月27-29日在成都举行。在举办博览会的同时,将对2010年省外烟花爆竹产品供货企业进行资格初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四川省省外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在资格初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四川省省外烟花爆竹供货单位申请表;
    2.有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期省级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供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5.2009年度国家安监总局或当地安监部门抽查无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出具);
    6.2009年度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事故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出具);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8.企业简介。

    上述资料于2010年4月10日前寄至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烟花爆竹分会,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162号赛博商厦六楼;邮编:610051,联系人:黄玲,电话(传真):028—84385286,逾期不再受理。

    经初审合格的省外烟花爆竹企业将受邀参加本届博览会。由烟花爆竹分会和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根据申请资料和参展样品(含参展资料)、现场燃放及交易意向情况,向省安监局提交2010年度省外烟花爆竹入川供货单位建议名单。再由省安监局审查并发文公布。

    二、参展对象、产品及展会内容
    1.参展企业名额分配
    (1)省外烟花爆竹知名生产企业(40家);
    (2)省内烟花爆竹知名生产企业(30家);
    (3)烟花爆竹原辅材料及机械设备(10家)。
    2.参展产品
    (1)省外企业:除爆竹类和普通组合烟花类以外的产品(无药样品)、机械设备、工艺工装、原辅材料样品等均可参展,并以安全、新颖、技术含量高、工艺先进的品种为主;
    (2)省内企业:种类不限,能充分体现我省的先进工艺技术水平。
    3.展会内容
    (1)举行博览会及剪彩仪式。
    (2)举办中国西部(四川)第二届花炮博览会及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安全论坛。
    (3)烟花爆竹产品、设备、工艺技术展示:产品实物(空样)展示、资料(图片)展示、视频演示、企业简介。
    (4)样品燃放(限B级及以下产品)。
    (5)购销业务洽谈,签订购销合同(统一格式文本)。
    (6)确定省外烟花爆竹供货单位名单。

    三、主要议程
    1.4月28日上午8:30-12:00,召开烟花爆竹分会会员大会;
    2.4月28日下午1:30-2:30,中国西部(四川)第二届花炮博览会开幕式及剪彩仪式;
    3.4月28日下午2:30-4:30,举办四川省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及安全论坛;
    4.4月28日下午4:30-6:00,产品(无药样品)、机械设备、工艺工装、原辅材料样品等展示;
    5.4月28日晚上8:00-10:00,新产品燃放(限B级及以下产品);
    6.4月29日上午,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业务洽谈;
    7.4月29日下午撤展。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7日报到, 4月28日、29日开会。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阳光大道11号,成都博瑞花园酒店(联系电话028-84839888)。

    五、参会人员
    因举办场所接待能力有限,请参会单位从严控制参会人数。
    1. 省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会企业限1人,参展企业限2人);
    2.受邀参会的省外烟花爆竹企业代表(每个企业限2人);
    3.邀请专家、学者、部分省外烟花爆竹协会负责人及经营企业代表(每个限1人);
    4.邀请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局、省工商局等单位领导;
    5.邀请省内各市(州)安监局分管烟花爆竹领导及科长;
    6.邀请南部县、西充县、安居区、仁寿县、新津县、金堂县、中江县、富顺县安监局领导;
    7.邀请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省烟花爆竹质检站等单位的领导。

    六、相关费用
    1.会务费:1200元/人,含住宿费、餐费、资料费等。
    2.展位费:5000元/个,参展企业有特殊要求的,会务组将尽可能满足,费用另计。
    3.产品推广宣传费:8000元/家(省外企业缴纳)。
    4.质量安全保证金:5000元/家(省外企业缴纳,上年度已交的转入本年度)。
    上述第2、3、4项款项应在4月15日前缴纳现金或汇入协会指定帐户(户名: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烟花爆竹分会;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市沙河支行;账号:4402 2110 0900 0016 044 )。如未被确定为2010年度四川省省外烟花爆竹供货单位,主办单位将全额退还产品宣传费和质量安全保证金。

    七、相关事项
    1. 各市(州)行业协调督导组应积极配合会务组,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内的企业参会与参展。由于本次会议规模较大,建议各地的参会人员尽量拼车,压缩非会议人员。
    2. 参会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参加会议代表名单、参展需求、燃放样品数量规格等,详细填写参会回执,报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烟花爆竹分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162号赛博商厦6楼;邮编:610051)。各地督导组做好本辖区的统计工作,并于4月10前上报省烟花爆竹分会。
    3. 请省外生产经营企业将相关证照原件带到展销会现场,供资格审查用。
    4. 省内外参展企业应提供1000字以内的本企业简介、主要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于4月10日前用电子邮件发至scyhbz@163.com邮箱或发传真至028-84385286,以便统一布置展位。
    5.参展企业应在4月27日将参展资料、无药样品和燃放样品运至会务组指定位置,28日上午布展完毕。
    6. 会务组联系人:董国跃  黄玲(电话/传真:028-84385286,1598282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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