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问题
媒体称回迁房优惠指标之争成家庭矛盾导火索
   2012-02-01 16:22:51  发布者:爱家    复制   复制到我的资料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拆迁力度不断加大。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都会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优惠购房面积指标。但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发现,因为拆迁涉及多人利益,尤其是在子女众多的家庭中,这些优惠购房指标极易成为纠纷产生的潜在矛盾。

  顺义法院曾办理过这样一起纠纷。村子拆迁时,宅基地上的被拆迁人是父子两人。回迁的时候,父子俩分别获得了45平方米的优惠购房面积指标,为了如何购买回迁房,父子二人发生了纠纷。法官在调查中发现,儿子之所以提起诉讼,就是因为父亲已经再婚,儿子担心如果两人的指标都被父亲买了房子,今后房屋的产权自己可能再也得不到了。

  据顺义法院法官白玉龙介绍,很多情况下,一家人中一个人所能得到的优惠指标购买一套房子是不够用的,需要家里人共同放在一起使用,可面对房产这种巨大的利益,产权到底归谁所有,极易成为家庭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很多年轻子女为了获得老人的那份优惠面积指标,以好好赡养老人为条件进行劝说,而在与老人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便利用老人委托其办理买房相关事宜的机会,擅自通过关系占用了父母的指标,由此导致父母一怒之下状告子女。不仅如此,还有的家庭成员为了利用优惠面积指标买房,在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协商或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委托手续、骗取基层组织的证明等手段,强行使用他人的指标购买房屋,从而使家庭矛盾更加激化。

  面对因回迁问题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白玉龙说,法院只能以调解的方式缓解当事人的激烈情绪,唤起双方的亲情。“因为这个指标到底怎么用,怎么分配,家庭成员到底用是不用,买还是不买,都得达成一致,法院不能进行司法干预。”白玉龙说。

  面对利益驱使下发生的种种家庭纠纷,白玉龙建议,一方面相关机构应该增强对委托手续的审查力度,最大限度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房地产开发商在与回迁者签订选房协议书的时候也应该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书;另一方面,法院则应该在诉讼过程中,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运用调解手段,且多灵活运用背靠背的方式,在安抚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从方便家庭人员以后相处和现有的拆迁政策入手,必要时借助于基层组织的力量,力促家庭成员握手言和。

  “法院能做的工作有限,更多时候,希望大家更加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不要因为一套房子淡漠了亲情。”白玉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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