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国家生态县”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迎接第四届药交会的举办,改善县城的市容环境,增强市民的文明、卫生和交通安全意识,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从7月26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二、集中整治范围
安文城区
三、集中整治重点
1.乱占乱摆整治:县城街道两侧及巷弄口未经依法批准的占道经营和作业的;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临时摊点不按指定地点经营的。
2.乱停乱放整治:车辆违规乱停乱放的;出租车、公交车随意掉头、随意上下客的。
3.乱搭乱建整治: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户外设施未按照依法批准的要求设置,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要求的;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没有日常维护和保养,导致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
4.乱贴乱挂整治:单位和个人在房屋、树木、地面、电杆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的。
四、集中整治要求:
凡乱占乱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8月5日前,自行清理和规范,并自觉巩固清理成果。对逾期不清理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清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顾全大局,服从统一管理,切实维护县城良好的市容环境。
特此通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