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政策、加强监管和巩固成果上,切实做到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不出现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确保减负部门和人员的经费。下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减负各项工作
各涉农收费部门一把手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庄都要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任组长,主管会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老党员、老干部、部分村民代表任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庄的民主理财小组长为村农民负担监测员。每年要将上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农民负担监测员名单贴挂在村委办公室。
二、严格执行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一)严格执行涉农税费政策。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暂停收取乡村公益事业金及取消农业税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农村“两工”政策。兴办公益事业,要尽可能让农民出工,严禁强行以资代劳,农民自愿以资代劳的,也要严格控制代金标准。各村再兴办公益事业,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法解决。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村两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提出并编制项目预算草案;村民委员会将预算草案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做出决定,村民大会应有本村18周岁村民半数以上参加,村民代表大会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将筹资筹劳决定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批准,并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批准的筹资筹劳项目标准,村委会要积极组织收缴,安排农民出工,村民除规定享受减免的外,都要及时交纳,按时出工。筹资每年每人不超过15元,筹劳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一事一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农田水利、人畜吃水、村庄道路、植树造林等设施和项目。
三、落实“四项制度”,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公开公正
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国务院把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村庄必须认真执行,决不能流于形式。
实行涉农收费、税收、价格公示制度。各村庄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价目表等形式,将农村所有收费及价格进行公示,并同时公示收费的文件依据、项目名称、征收标准、对象范围、举报电话等内容,防止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并确定各村的主管会计为价格义务监督员。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
(一)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每年组织两次检查(半年一次,年终一次),检查由镇纪委和经管站共同牵头组织,镇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保持长期稳定不反弹。
(二)落实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不能如期完成与党委、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或在上级和党委、政府组织的减轻农民负担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内不能评先树优,并与党委、政府对各村庄的年度考核建议工资相挂钩。对于包片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如在各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一律取消评比先进、晋职晋级、提拔重用资格。
五、健全完善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制度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信访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民负担信访办公室,成员有信访、财政、教委、计生、土管、经管主要负责人参加,办公地点设在镇信访办公室,杨松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便于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及时上报、举报,镇党委、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331038、233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