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通过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的慈善活动。按照美国国内税收法相关条款,宗教、慈善、科学、公共安全测试、文学、教育目的、促进业余体育竞争、鼓励艺术、防止虐待儿童和动物等9个类型的组织不必交纳联邦税。慈善组织要具备免税资格,必须向国税局提出申请。申请过程严格苛刻。该组织必须非常详尽地描述所从事的活动,并报告每一笔款项的来源和支出。这个过程被认为有助于慈善组织全面反思其定位和规划。慈善捐款对个人也是免税的,即捐款者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捐款将从总额中除去。由于美国实行递进税制,捐款有时候能帮助捐款人降低纳税比例。志愿者活动的交通费和其他一些费用也能享受免税。
符合税收法免税资格的大多数机构并非慈善组织,美国国税局将其定义为私人基金会。国税局要求它们每年至少将其资产的5%用于捐赠,否则就强行扣税。国税局对基金会中个人捐款者的免税额也有一定限制,还对其运行和年报进行严格审查,以防止有人借机谋私,只帮助自己的朋友或少数人。
除了联邦税,美国各州对非营利机构还自设了一些优惠税种。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税法规定,对于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机构,还可免除消费税。另外,为鼓励人们购买加州政府帮助非营利机构筹集建设资金的特种债券,州政府规定,凡购买此种债券的利息所得可以免税。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的电子杂志说,免税政策确实鼓励了美国人做慈善,但总体上其他因素的作用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