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的历史沿革
发布者:磐安 2012/1/18 23:58:54
磐安地域历史上原分属东阳、永康、缙云、天台、义乌、诸暨、临海等县管辖。县名出自《荀子·富国》“国安于盘石”(“盘石”即“磐石”)之说,意为“安如磐石”。
今磐安地域,春秋战国属越。
秦时,分属会稽郡、闽中郡。
东汉兴乎二年(195)北部属扬州会稽郡之汉宁。
三国吴大帝黄龙三年(231),东部属会稽(后改临海)郡之始平。三国吴赤乌八年(245),南部属永康县。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北部属东阳郡之吴宁。
晋太康元年(280),分属会稽郡之吴宁、永康,临海郡之始丰。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婺州为东阳郡后,东北部属诸暨,东部属临海,西南属永康,中部属乌伤。
唐万岁登封元年(696),东部为唐兴县,东南部为缙云县,西南部为永康县,东北部为东阳县。
自北宋咸平二年(999)始,分属东阳、永康、缙云和天台;东阳县曾于玉山、瑞山两地分别设巡检司,后永康县于孝义设巡检司。其时有关各县又分属三州:东阳、永康属婺州,缙云属处州,天台属台州。
元、明、清各代隶属关系未变。
民国建立,废府道制,各县直属浙江省政府。民国3年(1914)6月,又设道制。东阳、永康属金华道,缙云屑颐海道,天台属会稽道,县域分别属之。
民国28年(1939年)6月,划缙云县之双峰、金峰、润川、龙门、湖中等5乡(即原美化乡之28都、29都),永康县之盘峰、五美、翠蜂3乡(即原孝义乡之45都、46都、47都),天台县之飞山乡(原大西乡37都),东阳县之33、35、36、32(部分)、28、29、30等都乡,为磐安县境。总面积1162.27平方公里。
1953年9月17日缙云县潘潭乡之冷水、联合(泗岩、虬里)、章岩(小章、岩潭)、杨西(畅山、西英、山干、弹上、水坑弄)、等山(溶坑、胡山、大山)、庄头;潘潭等7个行政村,1143户,4271人,耕地面积3792.72亩划归磐安县管辖。
1956年9月27日,尚湖乡第十、第十一两村(即周家楼、米筛山头等27个自然村),301户,1114人,耕地面积779亩划给天台县新中乡管辖。
1961年2月2日,安文公社仁州管理区石上、石雨坑大队3个生产队,84户;354人,耕地面积374亩,划给缙云县管辖。
1963年5月7月双溪人民公社金家、袁家、下屋3个生产大队,8个生产良,104户,381人,耕地面积305亩,划入东阳县八达人民公社。
1965年6月21日,双峰公社三丘田大队(包括三丘田、楚石坑两个村),3个生产队,47户,166人,耕地面积78亩,划归仙居县管辖。
1976年8月盘山区方前公社田芯大队(包括田芯、竂车、阴鼠洋3个村),9个生产队,236户,961人,耕地面积95l亩,划给天台县管辖。
1983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恢复磐安县建置,11月10日与东阳县分开办公。其县境除原属磐安县全境外,另划原属东阳县之岭口、玉峰、尖山、胡宅等4个乡镇给磐安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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