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首都要素市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协会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和科学性,协会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为协会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二)对协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三)参与处理涉及协会可能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四)代理协会参加诉讼,维护服务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
(六)受委托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七)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八)办理服务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应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从事专职律师8年以上,有不少于3年的金融行业或要素市场领域常年法律服务经验,熟悉交易场所相关法律法规,有交易场所民事诉讼经验者优先。
(二)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具有法人资格,机构不少于10名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
(1)申请机构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金融领域或要素市场法律服务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及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
(1)个人履历,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等;
(2)个人的科研成果、著作译著等;
(3)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送或寄至首都要素市场协会秘书处。
(二)评审
协会将根据所有应聘单位的材料,结合协会实际发展需求,酌重对各应聘机构的基础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量,择优确定。
(三)聘任
协会确定后,将与受聘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职责和事项。
四、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甲36号二层A01室
邮编:100011
联系电话:010-62030147
首都要素市场协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