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会员同志:
我会自2003年2月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以来,在上级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在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和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近年来,随着我会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开支逐年增加,现行的会费标准是 2003年核定的,现在已不能满足各项活动的需要。 会费是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经费来源,也是全体会员热爱、关心、支持协会工作的实际表现。为此, 很多会员提出适当调整会费, 以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民发[2006]1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以及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民发[2007]167号《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发改价格[2010]1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经过2011年5月25日中国收藏家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 通过,并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同意, 我会会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个人会员
1、通信地址在中国内地的会员,每年会费为 200元。一次性缴纳5年,共1000元, 免付资料邮寄费;
2、 通信地址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会员,每年会费为 200元,一次性缴纳5年, 另付资料邮寄费人民币 500 元(5年),共1500元;
二、单位会员
1、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藏协会、收藏组织,为本会单位会员的,每年会费为1000元,一次性缴纳5年,铜牌制作费200元,共5200元,免付资料邮寄费;
2、 企业、事业收藏单位,为本会单位会员的,根据企业、事业的性质、规模,每年会费 15000元,共75000元,免付铜牌制作费及资料邮寄费。
三、缴纳会费时间
1、申请入会的新会员,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新标准缴纳会费;
2、老会员,即在2011年7月1日以前入会的会员,已满5年,需交会费更换会员证的,按新标准缴纳会费;入会后不满5年或更换会员证后不满5年的,待满5年时再按此标准缴纳会费
以上调整会费标准,从 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此通知。
中国收藏家协会
二O一一 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