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关爱
保护海洋鱼类资源不可掉以轻心
   2011-12-10 10:53:39  发布者:keiter    复制   复制到我的资料库
    时下,在广西北海市侨港码头,只有指甲盖大小、俗名为“棍子鱼”的鱼苗被一担担挑上岸,用冷冻车源源不断运往广东顺德等地,当地的鱼老板用它们喂淡水养殖鱼,也有工厂收购后加工成鱼粉再出售。这种渔业资源遭到毁灭的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棍子鱼”是北部湾最主要的经济鱼类之一,主要产自北部湾最大的涠洲岛附近海域。这种鱼发育很快,半个月就会长一倍,成鱼每公斤可以卖到4元左右。但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幼鱼就大量上市了,每天数量5万托至10万托,按每托21公斤左右计算,大约有1000至2000吨幼鱼被毁掉。看到这种情况,就连不少做海的渔民都觉得心痛。(见2008年5月27日新华网)

    海洋是生命的摇篮,是海洋生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海洋生物资源不仅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和营养的食物来源,同时也是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海洋生物及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对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大量幼鱼被毁掉,其后果是严重的,将造成海洋鱼类资源的巨大浪费。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一个原因是,部分海洋捕捞企业暨渔民缺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意识,只顾眼前的自身经济利益。大量幼鱼被过早捕捞,就意味着休渔期后的成鱼将大量减少。这无疑是破坏性开发,是一种短期行为。另一个原因是,有关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一些行政法规,并实行了休渔期制度,渔政部门无疑负有宣传、监督和执法的责任。但当地的渔民反映,渔政人员经常来到这里,但从来没见那些卖鱼苗和收购的有谁受过处罚。
     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进渔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向转变,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渔业发展的目标。因此,一定要增强捕捞企业暨渔民保护资源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不能继续让大量幼鱼过早地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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