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今起可在大陆9省市申设个体户餐饮零售业优先开放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本周三表示,2012年1月1日起,大陆开放台湾居民在9个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开放行业是餐饮业和零售业,9省市则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和重庆。
事实上,早在2011年6月,,国台办主任王毅就宣布,大陆在当年11月1日实行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台湾地区居民可在大陆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台湾民众只要凭台湾身份证、台胞证与当地暂住证明,就可在大陆开店,创立工作室或成为小商贩。
2005年,台湾人曾祥德在福州开小店,成为大陆第一个台湾人个体户。大陆近几年先后在福建、广东、江苏等省市开放台湾民众登记成个体工商户。在开放前,只有大陆居民才能申请。目前福建台商个体户已经超过600家。据统计,截至2011年上半年,大陆个体工商户超过3601万户,从业人员将近7334万人。
针对国台办的这一惠台措施,国台办经济局局长徐莽进一步解释,以前未正式开放台湾民众个人申请、登记,譬如北京“台湾街”的摊位以前只能整批、特许进来,现在就可以个体户方式登记。
徐莽表示,有限开放餐饮和零售业,主要是因一般民众能来做此者最多。这项政策出发点是面向台湾百姓,他估计这一两天国家工商总局就会对外公布施行细则,台湾民众随后就可向各地工商局申请办理。
徐莽说,至于台湾擅长、大陆也列入十二五重点规划的文创产业,因为还没办法明确界定其内涵,所以未列入本次开放之列,但以后会进一步规划、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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