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数字金融暴露催生的问题需要关注
9月10日上午,2021中国(北京)数字金融论坛在北京举办。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在主题致辞中表示,数字金融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催生了不少的问题。在鼓励数字金融发展的同时,应该坚持金融服务业持牌经营的原则。
周小川介绍,数字经济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层出不穷,覆盖面不断拓展,民众对线上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但也面临三大挑战。
一是数字金融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催生了不少的问题。比如一些平台科技公司利用数字金融创新的口号,违背了合规性、正当性和风控的条件下,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金融业务,有些业务从功能上讲,它的金融属性并没有改变,从事这种中介金融服务的业务实质也没有改变,这就可能带来公平竞争的问题和金融稳定方面的风险。因此,在鼓励数字金融发展的同时,应该坚持金融服务业持牌经营的原则,持牌的基本条件包括:资本的充实、抗风险能力、专业人员以及对规则的了解。
二是要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防范电讯和支付诈骗。法律保障方面通过能够界定个人信息主体权属和相关人员行为空间的法律来保护个人隐私。技术实现方面,通过数据处理、计算方法、管理技术等要确保个人隐私不受侵害。数据治理方面,要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双管齐下,也要防止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充。当前,要落实新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很多规则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获取信息、存储信息、买卖信息、集成信息及其应用方面要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
三是如何考虑降低新技术运行带来的洗钱、恐怖融资等风险。以反洗钱为例,近年来传统的监管手段已不足以应对日趋复杂的洗钱活动,例如匿名性使资金的来源和流向难以追踪,利用系洗钱的风险屡禁不止。
与此类似,关于暗网和深网上的许多数据交易,包括毒品交易、贩卖假证件、人口贩卖、非法赌博,这些都是应该严加管控的。在监管上利用新兴数字化技术,能够在反洗钱的客户识别和非法交易等方面发挥更重要和关键的作用。监管机构和反洗钱义务主体要通过新的技术手段强化监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这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应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的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周小川建议应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在反垄断、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我国可在国际合作中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讨论和研究,为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