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协会《章程》规定精神,定于2011年4月25日--29日在石家庄市京州国际酒店召开河北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2011年度会员大会暨河北省第十四届烟花爆竹订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报到(4月25-26日,全天报到)。其中:
1、4月25日省内、外生产企业会员全天报到;
2、4月26日省内经营企业会员全天报到。
(二)省内外生产企业专题会议 河北省的相关政策及证照信息采集要求(4月26日上午10:00-11:30)。
(三)省协会常务理事会会议(4月26日下午4:00-6:30)。
1、报告大会筹备情况和会议主要议程;
2、协会财务工作报告;
3、协会秘书处工作报告;
4、有关人事选举任免事项。
(四)会员大会(4月27日上午9:00—11:30):
1、表彰先进(行业管理先进单位、经营信得过单位、受河北欢迎的烟花爆竹品牌);
2、协会工作报告;
3、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供销社等领导讲话。
(五)订货会 业务洽谈(4月27日下午—29日上午)。
二、参会人员
各会员单位、河北省境内各市、县(市、区)土产日杂(烟花爆竹)公司经理、主管经理、业务科长和省内、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会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三、 有关要求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将如下有效期内的资料带到会上: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合同专用章;
4、《会员登记表》(见附件二);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需将如下有效期内的资料带到会上: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同专用章;
4、《会员登记表》(见附件二);
(三)严格购销合同鉴章程序。依据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时,“申请人须持有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合同必须经过河北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鉴章,未鉴章的不予办理”的要求,为严肃购销合同的鉴章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统一到大会会务组鉴证盖章。凡未在大会上进行合同鉴章的,届时影响其正常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责任自负。
(四)新增会员。今年新增会员除按照上述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外,还应带产品质检报告,并缴纳首年入会会费。请提前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五)会费。2011年度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会员单位会费按原标准不变。
未缴纳2010年度协会会费的会员单位,需在报到时由设区市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一并缴齐。
(六)会议费用。会议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会议资料、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七)按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务于4月17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协会秘书处(见附件一:参会回执)。
省内经营企业会员单位参会名单,由各设区市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统一报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按此安排住房。
(八)会上不准携带有药和无药烟花爆竹产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九)其它事项。参会单位如有需要进行宣传和广告等事项的,请于4月15日前与协会秘书处联系。有关费用由厂、商各自承担。
四、会议地点及行车乘车路线
会议地点:石家庄市京州国际酒店(四星级宾馆),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77号。
1、公交车:自火车站乘坐55路、32路到国际名邸下车即到;自火车站乘坐31路、1路、6路、29路、30路、34路、49路、快30路、快34路、快6路到博物馆,再换乘60路到国际名邸下车即到,或在博物馆乘12路到移动电视公司。
2、行车路线(自驾车,见下图):
京珠高速石家庄裕华路口下高速,西行至谈固南大街交口,路北即京州国际酒店。
宾馆联系人:康国俊 电话:0311-80876686,13833186951
五、请各设区市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接此通知后,速将此通知转发所辖各县(市、区)会员单位,确保会员单位按时到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建华 手机:13603398740
宋欣蕊 手机:13731082788
联系电话:0311-86016171
传 真:0311-86016171、86016173
电子邮箱:21xhz@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90号506室
邮 编:050021
附表:1.参会回执表
2.协会会员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