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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与服务标兵候选对象公示
   2012-01-19 14:58:27  发布者:磐安    复制   复制到我的资料库

  按照《关于做好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与服务标兵参评工作的通知》(县府办[2010]81号)精神,经单位自荐、考核评议,并经县"双十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将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工商注册窗口、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3家服务窗口单位和陶宝东(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孔小芬(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陈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等3名窗口工作人员确定为我县推荐参评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与服务标兵候选对象。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服务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9日至15日向县"双十佳"评选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芦洪明 周伟晟 电话:84665202

  县"双十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附: 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与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一)"十佳服务窗口"评选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团结协作,作风过硬,创新意识强。

  2.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讲正气、比奉献,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宗旨。

  3.本窗口职能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均纳入窗口办理,对窗口授权充分,无"体外循环"、"多头受理(送达)"等现象。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办事不公、"暗箱操作"、乱收费(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5.服务场所整洁、明亮,便民设施完善。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文明热情。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无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6.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完善监督、考核、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十佳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和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2.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个人行为举止文明,群众认同度高;有较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够代表所属窗口的行业形象;全年办件服务有效投诉为零。

  3.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技能,在本行业、本单位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全年办件"无差错"、"无超期",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

  (三)一票否决条件

  服务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评的当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被上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含)以上处理的。

  2.违法违纪被追究相应责任的。

  3.被媒体作为负面典型公开曝光并查证属实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5.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以及被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

  6.党委、政府工作考核规定的其他一票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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