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经县委研究,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部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面向年轻干部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9名;
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职位的资格条件:
面向年轻干部选拔职位:现为我县乡镇、机关部门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08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职位:现任我县大学生“村官”满2年,或现在乡镇、机关部门工作,曾任大学生“村官”满2年的公务员或事业身份人员;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具有法律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不得录用(调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程序
1、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2、推荐报名(8月8-9日)。报名根据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由所在乡镇、机关部门人事干部统一向县委组织部报名(有主管部门的,须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磐安县竞争性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推荐)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核。由报考者本人提出申请,各推荐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把关。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竞争性选拔人数之比不足10:1的,相应核减选拔名额。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4、笔试(8月13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面向年轻干部选拔职位按3:1,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职位按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面向年轻干部选拔职位按1.5:1,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不是公务员身份的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7、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
8、公示和任职。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到乡镇任职,并按法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磐安县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