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政务
关于开展磐安县“十佳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1-19 15:04:00  发布者:磐安    复制   复制到我的资料库
    各乡镇党委,各系统党委,县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云山旅游度假区: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广大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行车意识和法制规范意识,不断促进遵章驾驶、文明驾车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我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新闻传媒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磐安县“十佳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宗旨,全面促进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营造“安全出行、礼让出行、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评选范围
磐安县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中的公务车驾驶员、客货运车驾驶员、私家车驾驶员。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在磐安生活工作,并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历(2001年9月1日之前开始驾驶)。身体健康,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安全行车,3年内无行车责任事故(2008年9月1日起计算),5年内无一般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2006年9月1日起计算)。
2.讲究交通公德,自觉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八荣八耻”等道德规范,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者优先。  
    4.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协助做好本单位、乡镇村(社区)、学校等各项交通安全活动,在“文明出行”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热心公益,在本单位、乡镇村(社区)等信誉好、评价高,群众公认。
四、奖项设置
通过活动,评选产生10名“十佳文明驾驶员”和10名“优秀驾驶员”,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五、推荐方式
1.各系统党委、各乡镇党委和交通局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也可直接向评选组委员会推荐。
六、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阶段
    各系统党委推荐3名公务车(或私家车)驾驶员,各乡镇推荐2-3名公务车(或私家车)驾驶员(乡推荐2名,镇推荐3名),县交通局推荐30名客货运车驾驶员。各系统党委、各乡镇和县交通局就参评人员所报材料及该驾驶员的实际情况,对照参评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各系统党委、各乡镇、县交通局及直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在8月31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公章)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联系人:陈瑜;联系电话:84662614。)
2.组织考察阶段
首先是初步资格审查,对推荐人选进行遵纪守法情况方面的初步筛选,挑选出较好的前50名人选;第二是交通知识测试,组织前50名人选进行一次常规性交通知识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30名考察对象;第三是确定正式候选人,对通过初审和知识测试的前30名人选,由评选组委会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按照个人思想道德和工作表现及获得荣誉等进行排名,并由评选组委会投票确定20名驾驶员作为“十佳文明驾驶员” 正式候选人。
3.社会公示阶段  
对20名正式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组委会将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4.公开评选阶段
   
从20位正式候选人中,评选出“十佳文明驾驶员”。评选采取知识测试、荣誉加分、违章扣分、群众投票和评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知识测试得分20%,群众投票得分占30℅,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投票得分占50℅;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每次分别加10分、5分、3分;近5年内每违章一次扣2分。群众投票以短信投票方式进行(短信投票方式另行通知)。同时评选组委会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十佳文明驾驶员”和“优秀驾驶员”。
5.颁奖表彰阶段
   
对评出的“十佳文明驾驶员”和“优秀驾驶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七、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专门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叶顺清
副主任:郑公民  傅建军
成  员:杨文秀  孔德森  赵旭亮  陈一波  陈明良  陈益青
      陈金宝  童德友  王小敖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旭亮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孔初阳、陈汉文、俞新钱、虞晓峰、韦晓良、徐剑飞、林尚木、葛晓华、陈瑜组成。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十佳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是一项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交通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并组织好评选活动的相关工作,保证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把关,找准典型。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握标准,严格把关,层层推荐,选好初评人员。要通过此次活动将我县文明驾驶的好典型评选出来,能在全县真正起到文明先锋示范作用,为我县建设文明和谐交通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十佳文明驾驶员”和“优秀驾驶员”的先进事迹。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十佳文明驾驶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动实践,使文明驾驶逐步成为广大驾驶员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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